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录取情况通报


截止7月18日我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已录取结束,录取分数线如下:

专业名称

最低投档成绩

美术学(师范)

546.5

环境设计

546.4

摄影

535.75

产品设计

546.3

书法学(师范)

498.8

音乐学(师范)

508.85

音乐表演

506.35

注: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:332分。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:193分;音乐类统考本科合格线:200分;书法类统考本科合格线:190

艺术类录取使用统考成绩,根据综合分数投档,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:

1.美术类、音乐类专业(使用统考成绩),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70%、文化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,下同)30%计算。

综合成绩=专业成绩*750/300*70%+文化成绩*30%

   2.书法类(使用统考成绩),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40%、文化成绩60%计算。

综合成绩=专业成绩*750/100*40%+文化成绩*60%

招生就业指导处

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