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本科批(艺术类)录取情况通报


截止7月25日我校湖南省本科批(艺术类)已录取结束。美术类录取4人,书法类录取6人,音乐类录取4人。录取分数线如下:

专业名称

历史学科综合分

物理学科综合分

书法学(师范)

274.6

273.5

美术学(师范)

283

281.5

环境设计

282.3

251.6

音乐表演

299.8

297.7

注:1)文化分数控制线:

历史学科:文化分数线:321分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物理学科:文化分数线:311

2)专业成绩控制线

音乐262分 美术229分 书法233分

3)按综合成绩录取,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。

综合成绩=高考文化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×30%+专业统考成绩×70%。

招生就业指导处

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